2024年10月6日

1、本次事件的起因

2009年5月19日(星期二),住在横滨的归国日裔余庆(化名)的妹妹(女性,47岁)打来热线电话,为哥嫂讨工钱的问题寻求中日志愿者协会的帮助。

哥哥余庆(50岁)和嫂嫂(48岁)都不懂日语,当时住在群马县,被群马县足利市的一家日本人派遣公司雇佣,派遣到数家工厂打工。至2008年8月,公司已累计拖欠两人100多万日元工资。两人要求老板付工资,然而老板从8月开始不再给两人派工作了。两人多次直接找老板,给老板打电话几十次,还多次找公司的日本人员工。老板一拖再拖,到09年3月,老板的手机打不通了,公司的电话也打不通。

找公司不解决问题,两人便多次找当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劳动基准监督署也曾要求公司老板到劳动基准监督署来谈,但是老板就是不出面。

余庆妻子本来身体挺好,但是,由于大半年讨不到钱,又急又气,精神压力也越来越大,影响到健康,竟犯上了高血压和心脏病。4月的一天,在市役所要求解决工资问题时,气得心脏病发作,浑身冒汗发抖。市役所的人只是跟她说要她赶紧回家去,不要再来了,既没有把她送到医院去,也没有说帮她们解决问题。

余庆一家告诉协会说感觉劳动基准监督署、市役所都不真心为外国人办事,所以,每次都只是表面应付,实质上不解决问题。但他们并不是外国人,有日本血统,且都是日本国籍,只是不会说日语。

后来余庆一家已经实在是穷得吃不上饭了,讨不到工资,还犯了病。住在横滨的余庆妹妹了解到这个情况,只好让哥哥嫂嫂到横滨来住。于是,余庆夫妇4月份从群马县搬到了横滨市。

搬到横滨以后,余庆一家仍然继续想办法讨薪,但是希望越来越渺茫。

一次,余庆妹妹在朋友处看到一些中文报纸,上面有很多法律事务所、行政书士事务所的广告,都说提供咨询和帮助。就一家一家的打电话询问,但是,咨询要收费,具体去讨薪的话,要先付30-50万日元,成功后还要提成等等。余庆一家已经穷得叮当响,哪里有钱请律师,所以都是无法从实际上解决问题。

最后,余庆妹妹在《中文导报》上看到中日志愿者协会提供帮助的信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协会打了热线电话。值班员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联系了一位成员,问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这位成员想起以前做志愿者活动时认识的日本劳动评议会书记长的间野浩毅先生,以前也听说他们在群马有支部,所以试着联系了间野先生。

5月21日,这位成员按照事先的约定带着余庆夫妇去日本劳动评议会商谈,商谈后的结论是日本劳动评议会同意提供帮助,并决定在6月3日由日本劳动评议会的间野先生随同一起去讨薪。

 

2、讨薪行动当天

6月3日下午1点,余庆夫妇、余庆妹妹、余庆儿子、日本劳动评议会书记长间野浩毅、中日志愿者协会代表张剑波、副会长陈丹舟等七人在南大冢汇合,由间野先生开车,前往群马县。

3点到了群马县足利市,找到曾雇佣余庆夫妇的公司。公司外面的邮箱里堆满了各种信件,显然很久没有人了。

我们在公司门外叫了半天,果然没人回应。

公司门没锁,但是,没有得到允许,我们不敢贸然进去。

大家一筹莫展,这时,余庆夫妇说,他们是公司的员工,有权进去。以前也是经常自由进出的。

我们一边叫门,一边商量,认为余庆夫妇说的有道理,他们作为公司的员工,有权进入公司办公室。

于是,余庆夫妇打开了门。

从打开的门看里面就知道,公司已经人去楼空,里面除了一两张桌子,什么也没有了。

余庆夫妇先进到公司办公室,我们也跟着进去。办公室陈旧简陋,电脑等办公用品已搬走,房间里一片狼藉,也是各种信件一大堆。

打公司的电话,电话已经被停掉,老板的手机也已停用。

间野先生是个经验丰富的工会领导,分析说这个很像是“夜逃”,公司至少在事实上已经破产,老板已经去向不明。

公司破产了的话,工资就肯定拿不到了。而且还联系不上老板。我们都非常失望。

间野说,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利用劳动基准监督署的垫付拖欠工资的制度,即:符合一定条件的话,劳动基准监督署垫付员工应得工资的80%。

一群人立即去往足利劳动基准监督署进行交涉。

劳动基准监督官岩佐牧人接见了我们,听了余庆夫妇的情况和要求后,岩佐牧人可能感到自己答复不了,又叫来第一课课长柴山明宪。

柴山明宪又详细问了一遍情况,讲按规定必须在公司事实上倒产后或辞职半年内来申请垫付被拖欠的工资,但余庆夫妇去年8月以后就没在公司上班,已过了半年。按规定领不到应得工资的80%了。

我方则主张余庆夫妇是派遣社员,一直没有被解雇,也没有辞职,现在还是在职状态,一直在家等公司分派工作,且一直在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最后,劳动基准监督署同意余庆夫妇提交申请,再调查决定。

一群人5点多离开劳动基准监督署。间野先生说如果这里不给一个合理回答,就到县一级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诉,估计最多三个月左右能得到结果。

最后一行人在足利劳动基准监督署前一起留影,然后驱车赶回东京。

 

3、处理结果

回到东京后,等劳动基准监督署的答复,然后往上一级的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诉等等,期间那位成员则协调事情的处理,陪同余庆夫妇等与各方进行交涉。以间野先生为代表的日本劳动评议会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但此次讨薪事件,最后劳动基准监督署的答复是,既找不到公司负责人,申请工资垫付的期限也已过,余庆夫妇依然是拿不到该拿的工资。

所幸的是,在这期间由于余庆夫妇生活已经相当窘迫,在日本劳动评议会的建议以及相关人员的协助之下,余庆夫妇获得了生活保护,这也算是暂时解决了余庆夫妇的生存危机吧。这位负责对应的成员在2010年12月13日最后一次通过电话询问当事人的情况,得知工资仍未讨回,现在依靠生活保护还算能够安定的生活下去。

 

4、由本次事件所得的经验教训以及感想

第一,关于当事人方面的经验教训

余庆夫妇由于语言不通,信息来源非常闭塞,事前的风险判断以及规避等的自我保护能力非常弱,给了一些不良企业可乘之机。当事情发生之后,当事人的自我救济以及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自身相关知识的欠缺以及信息渠道的过窄,社会活动圈狭小的问题。譬如不良老板长时间拖欠当事人的工资,已经有很明显的赖账的迹象时,当事人仍然毫无办法。去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也是能拖就拖,能避就避,毕竟在对相关的制度的熟悉程度方面,当事人是处于完全不利的处境的。由于语言不通,当事人与政府部门等的沟通也可能存在严重问题,很多时候,可能并不是有关部门没有管,没有出主意,而是当事人没能理解。等到当事人用尽一切办法都无济于事,抱着最后的希望找到我们志愿者协会等能真正愿意出力,能有效提供帮助的团体时,已经错过了能够挽回损失的最宝贵的时期。

第二,关于我们志愿者协会目前(编者注:该文写作于2014年,原文为日语)的能力范围以及与相关友好团体的连携关系

目前协会的发展势头非常的好,成员也越来越多,但是从此次事件也能看出协会目前所存在的一些能力范围的制约。这并不是要否定我们自己,而是指我们志愿者协会要认清自身特点,做到清楚自己能够作什么?能够做到什么程度?等等。

例如,通过本事件,我们应该可以认识到,无论是在人力、组织经验、对日本社会的熟悉程度等方面来看,不得不承认协会目前的状况与日本的相关团体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要做到独力处理好同类事件的话,还是有很大的困难的。

正像我们的名称一样,我们是“中日志愿者协会”,我们的特点在于我们有一大批了解中国与日本双方的文化背景的会员。而日本社会正好又存在着非常多像余庆夫妇这样的尚不能很好的与日本社会沟通的弱者。我们协会正好就能够充当这样的桥梁。

在本次事件中,余庆夫妇→中日志愿者协会→日本劳动评议会→劳动基准监督署、市役所等社会问题解决机关,类似像这一连串的环节如果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的话,我相信应该能为当事人省去很多不必要的弯路,问题的解决应该会比较顺利。

此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恰恰就在于当事人余庆夫妇没有获得中间的两个环节而直接跳到了劳动基准监督署、市役所,于是就发生了上述的各种问题。等到当事人能够有条件构成这一连串的环节时,已经错过了能获得的最优结果,而只能得到次优结果。

另外就是中日志愿者协会与日本劳动评议会这两个环节也是缺一不可的,如果缺了中日志愿者协会,当事人根本无从接触到日本劳动评议会,即便是能偶尔勉强找到日本劳动评议会或其他的类似团体,在交流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果缺了日本劳动评议会或其他的类似团体,我们中日志愿者协会能够提供的帮助也是相当有限的。

综上所述,基于这次事件的经历,应该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我们协会应该发挥的作用,以及与日本的相关团体连携关系的重要性。

 

 

附:中文导报2009年6月第2期报道:

本报讯(记者 孙盈)50岁的中国男性余庆(化名)是一名归国残留孤儿二世,他和48岁的妻子此前在群马县的一家日本公司工作,两人都不懂日语。公司方面从去年8月开始拖欠两人100多万工资至今没有返还,两人不但多次催讨未果,公司方面还拒绝二人来工厂上班。

两人失业后住到横滨余庆妹妹家。为了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两人找过劳动基准局、市役所等,但都没能彻底解决问题。据了解,该公司雇有大量没有签证的外国人,劳动条件恶劣,克扣工资等现象也很严重。6月5日,中日志愿者协会的成员和日本劳动评议会东京总部的负责人间野浩毅带领余庆夫妇和其家人来到两人此前就职的公司。谁知陈旧简陋的办公室内已经空无一人。电脑等已被搬走,房间里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邮件一大堆,有五月初的信件。电话已经被停掉,老板“岸”的手机也已停用。间野浩毅先生说,从现场来看很像是老板“夜逃”,公司至少在事实上已经倒产。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利用劳动基准监督署的未支付工资垫付制度,即:符合一定条件的话,劳动基准监督署垫付员工该得工资的80%。

在劳动基准监督署,接待者柴山明宪科长表示,申请人必须在公司事实上倒产后或辞职半年内来要求垫付,余庆夫妇在去年8月以后就没在公司上班,已超过半年,很可能得不到垫付金。但余庆夫妇一方表示,两人是派遣社员,一直没有被明确解雇,而是厂方没有派发工作给自己,并要求发应得的工资。监督署最终同意两人提交申请,表示调查审查后会做出决定。

中日志愿者协会的负责人表示,相信许多在日华人对于工资被拖欠后,对于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都不太了解。希望有相同遭遇的华人能够引以为戒,在公司破产后得不到应有报酬时及时提出申请,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以上原文可在中文导报的网页上看到,网页地址如下:

http://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46/10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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