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8.15.星期一
【会长聊天室・6】
在日中国人=恶人?(1)
协会已经有十年半的历史了,但很多群员是今年才加入协会的,所以今天起聊聊协会的“家史”。
中日志愿者协会成立的最直接契机是一起杀人事件。
2006年2月17日,日本各大电视媒体突然报道一个极为冲击性的事件:住在滋贺县的中国女性郑永善杀害了两个日本儿童!郑永善当时34岁,1999年嫁到日本,有一个5岁的女儿。所有日本媒体都铺天盖地地报道这一事件,附带渲染其他在日中国人的犯罪事件,制造一个郑永善是恶人,在日中国人危险可怕的形象。
但是,我本人1987年来日本后在日本的地方生活过6年,其中有一年生活在农村,对日本农村、地方的情况,嫁到农村的外国媳妇的情况有所了解。几乎本能地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2016.8.16.星期二
【会长聊天室・7】
在日中国人=恶人?(2)
日本农村不少地方实际上非常封建、保守、封闭,歧视外国人的现象往往也很严重。越愚昧越会歧视他人,越是弱者往往越会欺负更弱者。
留守农村的男性不少是找不到其他出路才留在农村,收入又低,所以很难找到老婆。“嫁不足”是日本农村的老大难问题,农村男子四十岁、五十岁找不到老婆的非常常见。“嫁”日语里就是妻子、老婆的意思。这些人只好到第三世界去找。
受过“男女平等”洗脑的中国女性嫁到日本农村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当然不排除有例外。
处在这种封建保守、歧视外国人的地方,交通又不方便,与外界的联系都困难,很多女性孤独、苦恼,又没有可以倾诉的地方,不少人连个朋友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女性精神出现问题,一些人或轻或重患上精神病。
所以我推测:郑永善应该就是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精神状态出了问题,才会做出这样极端的事来。
2016.8.17.星期三
【会长聊天室・8】
在日中国人=恶人?(3)
果然,后来知道,郑永善2003年9月开始就因为精神衰弱一直上医院,2004年还因此住了4个月院。她一直受到家庭和周围的歧视,与婆婆关系不好,精神压力非常大。孩子上幼儿园后,孩子又受到其他小孩子的欺负。
自己受欺负,自己忍着。但孩子也受欺负!想到孩子可能要一辈子受欺负,郑永善绝望了,精神彻底崩溃了。
郑永善一直说:我没有杀人!那么可怕的事,犯法的事,我怎么做得出来?我想发泄又没有发泄的对象,刚好身边有两个布娃娃,所以就捅了两个布娃娃出气……
几年后,一位叫尹丽娜被控杀人的女性在来信中提到,郑永善和她在同一拘留所,一直讲自己没有杀人,那是两个布娃娃,大家都搞错了。尹丽娜说,郑永善就是个精神病,是没有责任能力的。
2016.8.18.星期四
【会长聊天室・9】
在日中国人=恶人?(4)
但郑永善仍然被认为有责任能力,以杀人罪被叛处无期徒刑。
精神鉴定认为“被告在实施犯罪时是精神病发作了”,却又断定是“责任能力有限”的状态。既认定郑永善是精神病,又强加于她有限的责任能力,即有一定的责任能力。于是,无期徒刑。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
然而,都是中国人的错。这是日本媒体永远的结论。言论自由啊。
这是典型的人祸,是一个扭曲的社会里人为制造的悲剧,恶人是这个社会,而且这个社会缺乏起码的良知与反省精神,越来越成问题。
同是在日华人,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如果郑永善有朋友,有可以商量的地方,有能帮她的人,哪怕是有能说说话的人,或许就不会如此的走到极端了。那样,不仅仅能拯救郑永善,也能拯救那两个孩子,还能减少被用来诋毁在日华人的素材。
而且,处境类似郑永善的在日华人一定非常多!
应该做点什么!